市级各文艺家协(学)会、各区(市)县文联,机关各部室,市文艺发展服务中心:
《成都市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艺人才工作的举措》已经市文联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成都市文联
成都市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艺人才工作的举措
为认真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人才(人力资源)工作作出的批示要求和市委宣传部研究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联文艺人才工作,按照“有需必应、无事不扰”原则,建立完善文艺人才工作的政策直达、机会直达、服务直达机制,特制定本举措。
一、健全人才发现机制
(一)加大人才推荐。市级文艺家协(学)会、各区(市)县文联和市文联部室要通过采风创作、展览展演、志愿服务、调研座谈、日常走访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人才,重点关注创作一线的优秀青年人才。每半年开展一次人才推荐工作,文学类人才推荐由文学部牵头,艺术类人才推荐由艺术部牵头,牵头部室收集相关人才信息后交组织人事部汇总。〔责任单位:市级文艺家协(学)会、各区(市)县文联、机关各部室〕
(二)择优入库管理。相关推荐人才经市文联党组研究后,择优纳入市文联文艺人才库,吸纳优秀人才进入市文联全委会、艺委会。向相关部门做好推荐工作,加强优秀人才的政治吸纳,并向市级文艺家协(学)会反馈,由市级文艺家协(学)会依章程规定,吸纳优秀人才进入协会专委会、理事会和主席团。协会党支部切实加强对优秀人才的思想引领和政治培养,统筹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责任单位:市级文艺家协(学)会、机关各部室、市文艺发展服务中心〕
(三)加强人才储备。市级文艺家协(学)会和机关各部室加强与在蓉文艺文化领域、行业头部机构和驻蓉高校艺术类院系的日常沟通对接,挖掘具有较强潜力的青年人才,将其纳入人才储备,关注其成长。〔责任单位:市级文艺家协(学)会、机关各部室〕
二、健全人才激励机制
(四)用好政策激励。积极向上级文联、作协和文史研究馆等机构推荐优秀人才。推荐优秀人才参加“蓉漂人才”“蓉城英才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领军人才、特殊人才”选拔,参评“金芙蓉文学艺术奖”等各类评奖,申报文艺项目扶持资金,协助落实相关政策和待遇,加大对优秀人才的激励扶持。〔责任单位:市级文艺家协(学)会、机关各部室〕
(五)创作活动激励。邀请优秀人才参加市文联组织的各类主题采风、签约创作、交流座谈、展览展演、专题培训等活动,采取揭榜挂帅等形式,鼓励、支持优秀人才领衔重大创作、重大活动。〔责任单位:市级文艺家协(学)会、机关各部室、市文艺发展服务中心〕
(六)宣传推广激励。整合宣传资源和渠道,定期宣传推广优秀人才及其作品。每年五月,表扬一批优秀青年文艺工作者。〔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市文艺发展服务中心牵头,机关各部室配合〕
三、健全人才服务机制
(七)常态联系人才。市文联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室及市文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每季度联系对接不少于10人次,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微信多种方式做好在外成都文艺人才的联络、服务工作,积极引导、促进其参与和支持成都文化建设。组织人事部每季度末月22日前收集汇总联系服务台账报会领导审阅。市级文艺家协(学)会建立人才联系机制,主席团成员带头加强与优秀人才的常态化联系。〔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市文联班子成员,市级文艺家协(学)会、机关各部室、市文艺发展服务中心〕
(八)做好权益保障。为文艺人才及时提供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纠纷调解等服务。〔责任单位:志服部牵头,机关各部室配合〕
(九)开展职称评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新文艺群体高级职称申报,筹备做好初、中级职称评选工作。〔责任单位:志服部、组织人事部牵头,机关各部室配合〕
四、健全工作统筹机制
(十)加强请示报告。主动向省文联、省作协和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委宣传部等汇报、对接文艺人才工作,争取相关重要事项的指导和支持。〔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牵头,机关各部室配合〕
(十一)加强工作沟通。市级文艺家协(学)会、各区(市)县文联、机关各部室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工作中的相关重要问题由组织人事部汇总报市文联党组研究。〔责任单位:市级文艺家协(学)会、各区(市)县文联、机关各部室〕
(十二)加强整体推动。组织人事部于每年底形成文艺人才工作年度报告,党组会专题研议,加强系统研判和推动,做出进一步安排。〔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牵头,市级文艺家协(学)会、各区(市)县文联、机关各部室配合〕